基本药物使用奖惩制度 1、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鼓舞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
2、药剂科专人负责采购药品,财务科专人负责统计上报数据,责任落实到个人,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做保障
3、建立基本药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科室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进行检与评价
4、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的原则,杜绝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收入挂钩,从根本上杜绝以药养医
5、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奖惩挂钩
6、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以及随机考核的原则,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
7、在临床用药上优先根据标准使用基本药品,切实保证基本药物的使用数量及所占比例
8、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在处方上分别开具、分别装订
9、对网上集中采购的药品进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按卫计局要求进行管理、报销,同时进行日报、月报、季报,数据准确无误
10、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目录管理、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报销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
11、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全院公布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每月一次
12、考核工作主要实行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13、按《基本药物制度奖惩制度》的要求,实行标准分(百分制)的考核办法,设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次,计算方法为:得分 85 分以上为优秀,84-70 分为良好,69-6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比例不超过 25%
14、在奖励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承担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15、国家药物补偿资金中设立基本药物制度个人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数量、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使用数量、群众满意度等对医务人员进行奖惩
16、对考核结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