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怀远镇西山小学老师教科研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使教科研工作逐步迈向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形成学校良好的教科研氛围,培育老师教科研意识,树立“科研强教"“科研强校”思想,激励老师参加科研的兴趣与热情,不断提高老师的专业素养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将老师参加教科研工作的情况纳入老师工作考核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校正式在编教职工,考核工作由学校校委会、教科研具体实施
一、考核内容 考核基本分为 100 分,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业务学习及培训(30 分)、参加教科研工作、开展教学讨论(35分)、讨论成果(25 分)、各种材料上交(10 分)
二、考核办法(一)业务学习及培训
(30 分)1
业务学习(16 分):1) 每学年至少阅读一本教育书籍(包括杂志),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 1000 字并撰写 400 字以上的学习体会
完成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各得 3 分、对少数十分潦草或明显抄袭者不得分;阅读多本教育书籍并完成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者另加 2 分
2)日常业务学习摘录理论知识或学科知识,每月不少于 300 字
完成笔记干净并无相互抄袭,每次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每学年检查 8 次共 8 分
业务培训(14 分):1)培训的考核主要包括:网络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外出学习培训和各种校本培训等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勤 4 分,每缺勤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各扣 1 分扣完为止;培训记录(包括理论摘记、内容摘要或心得体会等)按要求完成得 5 分,未完成或明显与培训内容、要求不符每项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培训效果 5分,包括有关测试(如网络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各种校本培训等)、学习汇报和经验介绍(如外出学习汇报)等,每项次测试不合格扣 1 分,每缺一次学习汇报扣 1 分,扣完为止
(二)参加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