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庙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有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
为了加强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使现有的固定资产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率,特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编制年度申请购置计划,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查,提出意见,统一汇总上报校长批准
每学期或每月必须根据年度申请计划实施
如因特别情况没有列入年度计划内,确属急需,可重新提出申请,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
2、年度申请购置计划的编制,必须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学校经费的关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准确性和可靠性
3、重大开支项目(年度计划内的,如因物价提高或产品用途性能而开支增大悬殊者),必须经校长重新讨论决定
4、所购买的一切资产或物品的票据,必须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及固定资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入库、登记等,在凭证上加盖“固定资产入库”印章,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5、凡教育局技装办拨入或外单位资助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验收,清点、入库、登记等后,再分配给有关处室保管、使用
二、固定资产的调出1、学校的固定资产,有外调或借出校外的必须经校长批准,持校长批件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具体调出,外借手续,并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发”持物出门证”,校长批件由留查,按期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同借出单位(或个人)协商追还外借资产,如有损坏应报校长裁决
2、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调动或外借,单位与单位之间,需得征得校长的同意,出据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如不按期,要及时追还并检验物品有无损坏
如有损坏的应按规定处理解决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列表
交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核,报校长室批准,由固定资产管理员收回处理的物品,并注销帐、卡
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