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讨论会 QQ 群管理办法(暂行)一、目的 为更好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制造良好的合作沟通氛围,解决 xx 讨论会在工作中的上通下达的目标任务,建立该 QQ 群,为进一步法律规范 QQ 群管理工作,特制定《事 xx 讨论会 QQ 群管理办法》(暂行)。 二、QQ 群管理要求 (一) 进群要求1、QQ 群只接受讨论会内部全体会员,入群会员需得到直管领导批准,非讨论会会员非请勿入. 2、QQ 群按 xx 讨论会名称建群,统一格式:xx 讨论会XX工作委员会;群号必须上报至 xx 讨论会办公室备案,以便讨论会日后宣传管理工作;工作群由各工作委员会会长进行管理工作,省大数据讨论会办公室进行监督,如后期出现相关问题由分会会长全权负责。3、群成员一律采纳实名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 QQ 群后,点击群设置修改群内个人名片。 4、群员不得私自邀请非本行业、本地区且不熟悉的人入群,避开目的不纯者入群欺诈、诱骗,引发纠纷或不快。如发现两次及以上因私自邀请人员导致群内出现不和谐因素者,将清退出群(二) 信息发布要求 1、群内只能发布有关大数据行业正面、积极的内容,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有效. 2、树立正确的大数据相关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大数据行业项目经验,沟通大数据行业动向,明确进展目标方向. 3、图片信息发布要做出一定说明. 4、群里严禁发送带有病毒的软件或文件,不得发布涉政、辱党、造谣、中伤、暴力、色情、封建、迷信、诽谤他人、破坏团结的图片或言论;严禁私自发布未经讨论会审核通过的广告;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所有管理员均有权随时终止政治话题;不得故意重复发布同一图片或文字,禁止恶意刷屏。5、严格保守讨论会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6、严禁在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图片、链接等内容,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7、为保持群内团结、和谐气氛,文明用语,不得在群聊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严禁发生争吵。若出现争吵情形时,所有成员均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劝解,弱化或引开话题,并及时联系管理员进行处理(如管理员不在线,待上线后处理),严禁推波助澜,激化矛盾。情节严重者,管理员有权不予警告直接清退。三、QQ 群管理要求 1、群中只用于公务沟通,不得作其他私密沟通. 2、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的问题,相关人员要及时回复确认,做到有问必答。 3、群内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回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