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1
甲方将坐落于房屋及屋内现有电器设备、家具等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内部设施详细情况见附件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1
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前 1 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通知对方
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假如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1
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按支付,当期租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乙方应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
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相关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租期起始日水表读数:,电表读数:,天然气表读数:
物管费/年、有线电视费/年、网络费/年在双方合同签订时由支付
四、房屋安全管理1
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及爱护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等设备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乙方如需对租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