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如何追收应收账款的问:在建设单位明显缺乏资金,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能否停工
假如停工,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及权衡建设单位的资金状况(包括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
如建设单位确实缺乏资金,则可考虑停工,以避开投资不断扩大而带来的风险失控
第二,一定要注意的是:并非建设单位缺乏资金,施工单位就一定有权停工
能否停工一定要有合同条款及法律的支持
比如说,施工合同约定的是全垫资,此时,假如施工单位仅以建设单位缺乏资金为由停工的话,就有问题了
第三,假如经分析可以停工,则一定要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将停工理由、合同和法律依据、停工具体日期等写明,并务必有效送达
第四,在发函停工后,施工单位应管理好现场,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梳理索赔证据,如发现存在瑕疵,及时补正;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谈判,可采纳解除合同、撤场等方式减少损失
问:项目有可能会变成“烂尾楼”,此时,施工单位应怎么办
遇到“烂尾楼”时,应当怎么办
信任这是很多做工程的人都非常关怀的问题
事实上,在项目真正烂尾之前,信任很多时候施工单位都是早已耳闻的,或者说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但是不同人所作出的应对是不一样的:有的早已着手搜集证据,主动出击,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同时主张工程款;有的惶惶不知所措,一直消极应对,最终鸡飞蛋打,遭受巨额损失;有的被甲方迷惑,自以为有了甲方许诺就可高枕无忧,直到甲方破产却悔之晚矣
我们认为一旦项目可能烂尾,施工单位就应当立即着手相关证据的搜集,必要时可请律师提前介入
在相关证据完善的同时,应积极要求与甲方进行结算
与此同时,根据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主动出击,尽可能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这个时候,“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说是保护施工单位权利的一把利器,切勿丧失
需要注意的是行使优先受偿权是期限限制的,即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自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 6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