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供需合同签订地点: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需方向供方购买 海鲜 事宜,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规格型号套餐名称单价(元/公斤)数量(公斤)金额(元)具体品种规格 海鲜鲜货鲍鱼20016003200005—6 头海鲜冻货生蚝王18400072000每只不少于 4 两海鲜鲜货花鳗801000800001 斤上合计472000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肆拾柒万贰仟圆 整;小写:¥ 472000 元
备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但不限于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全部货物及附件材料、包装、运输、保险、17%的开票增值税金的总价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三、交货日期: 2024 年 6 月 25 日之前
具体由需方书面(传真或邮件)通知,若未通知,以本合同的前述约定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为: 公路运输 ,卸货及费用由 需 方承担
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方法: 1、需方收到产品后应现场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当天内向供方提出,以便协助解决
否则供方视为需方按要求收货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供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供方出厂标准,包装物供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箱,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1、付款方式: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向本合同指定的供方银行账户付款
2、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需方给付合同总价款的 70 %,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
付余款前供方需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符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 1 工作日,按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