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 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 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原件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 1 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 1 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 1 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或《房地产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4、宗地图(复印件 1 份,验原件)或位置略图(原件 1 份); 5、建筑物现状照片,未建成的提供效果图及总平面图(原件各 1 份)。二、环保局——环评报告意见提交资料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原件 2 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 2 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并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原件 1 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三、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提交资料1、规划局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2、国土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3、环保局对项目的环评报告的意见4、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四、国土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电话:23335710)(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提交材料1、《选址意见书》2 份;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 1 份;3、1:500 至 1:1000 现状地形图 1 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4、 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 1 份,比例 1:200 或 1:500 或 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及 DWG〕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及 DWG〕 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俯视图各 1 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别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别要求的资料; 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提交材料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 份; 2、计划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1 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