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发布日期:2024 年 06 月 20 日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为加强收费管理,法律规范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108 号令)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等,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本通知执行
二、 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属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三、根据我省招投标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招投标交易服务按交易项目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以招投标中标金额为基数,实行超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档次 成交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 100 及以下 22 100—500(含 500,下同) 1
83 500-1000 1
64 1000—5000 1
45 5000—10000 0
86 10000 以上 0
4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结合当地交易量及经济进展状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局备案
没有标的金额的服务类招投标交易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四、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原则上由招标人、中标人各承担一半,招标人及中标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涉及的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经批准的收费标准的 70%计收
六、各地交易中心开办的招投标信息网站,向招投标单位提供网上信息查询、网上招投标等服务,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可收取网员信息服务费,网员信息服务费武汉市为每户 3000-10000 元/年;市、州、直管市为每户 2000-6000 元/年;县(市)为每户 1000-5000 元/年
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