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区车辆停放审批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湛价〔2024〕113 号2024—1—17 15:32:04 来源: 湛江市物价局 跟帖已关闭湛江市物价局湛江市交通局湛江市公安局湛江市市政园林局湛价〔2024〕113 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区车辆停放审批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车辆经营停放场(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车辆停放管理,法律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车辆停放场(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24]100 号)和省物价局《广东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价[2001]109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车辆停放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湛江市区车辆停放审批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本规定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本文印发之前我市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附:《湛江市区车辆停放审批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湛江市物价局 湛江市交通局湛江市公安局 湛江市市政园林局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主题词:车辆停放 审批 收费 通知抄送:省物价局,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财政局、法制局、城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物价局、交通局、公安局,市物价局直属分局.主办:收费管理二科 电话:3126723 湛江市区车辆停放审批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车辆停放管理,法律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场(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24]100 号)和省物价局《广东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1]10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凡在市区利用场地为车主(驾驶员)提供车辆停放车位和保管服务,并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停车场(站)经营者,均按本规定执行。二、各级物价部门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物价部门要协同交通局、公安局、市政园林局、城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全面负责辖区内车辆停放审批和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车辆停车场(站)经营者必须服从物价局、交通局、公安局、市政园林局、城市行政执法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守法经营,为托管人提供优质服务.三、实施收费的停车场(站、点)经营者要依法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取得经营资格。(一)在机场、车站、码头、城区露天场地等经营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当事人需持单位证明,向所在地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发给《道路运输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