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收购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人员要求管理制度(一) 生鲜乳收购站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合格证
健康合格证同加工厂员工健康证一同建档
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站各项工作
(二) 管理者应熟悉奶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生鲜乳生产、收购相关专业知识
(三) 生鲜乳收购站操作人员每年定期 1 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质量安全观念
生鲜乳收购站人员培训按加工厂《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四) 生鲜乳化验检测的人员应经培训合格,熟悉生鲜乳生产质量控制及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
二、 生鲜乳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一) 收购的生鲜乳应根据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GB 19301 生乳》对生鲜乳进行常规检测
使用前应进行全部的安全项目检验
(二) 用于生鲜乳检测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保持完整、有效
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范围内使用
(三) 收购的生鲜乳应留存样品,并做好采样编号、记录登记
样品应冷冻保存,并至少保留 3 天,便于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
(四) 检验作业应按《ZY105 生奶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
三、 环境、设备卫生管理制度(一) 工作人员进入生鲜乳收购站应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上工作帽
(二) 要洗净双手
工作服、工作鞋以及工作帽必须每天消毒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生鲜乳收购站
(三) 生鲜乳在收购、冷却、贮存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挥发性物质接触
(四) 应严格根据设备清洗规程对收奶、贮奶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保存有完整的清洗前后冲洗时间、酸碱液浓度记录
假如清洗消毒后超过 96 小时未使用,再次使用前应重新清洗消毒
(五) 贮奶罐外部应保持清洁、洁净,没有灰尘
贮奶罐的盖子应注意保持关闭状态
生鲜奶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贮奶罐并将罐内的水排净
(六) 贮奶间只能用于收购、冷却和贮存生鲜乳,不得堆放任何化学物品和杂物;禁止吸烟,有防鼠防害虫措施,如安装纱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