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中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项 目内 容预付款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工程进度付款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根据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到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
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竣工结算竣 工 付款 申 请单(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监理人对竣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
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竣 工 付款 证 书及 支 付时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