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文件台建培[2024]2 号关于开展全市中岗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建工处,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施工员等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建人教发〔2024〕114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对施工员等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人员开展以建筑节能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案例分析以及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对持证人员的从业情况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范围)持有 2024 年底前省厅核发的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证书的有关人员,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 周岁,岗位范围包括(土建、市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资料员。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建筑节能基本知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岗位职业道德建设等,课时 安排 24 个学时。三、完成登记工作1.持证人员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附带彩色小二寸照片 2 张),由所在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后直接交所在地建工处,由各县(市、区)建工处统一汇总,务必于 6 月 30 日前以 Excel 表格形式报我中心。2.我中心将汇总的信息核准后报省厅办理登记确认并验印。四、组织要求(一)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三年一次,原则在三年期满后的次年的上半年组织完成相关工作。考虑到本次工作涉及人数较多,今年年底前组织 2024 至 2024 年持证人员的培训和登记工作,2024 年上半年组织 2024 年底前持证人员的培训和登记工作。(二)我中心将选派 3—5 人参加师资培训,师资培训结束后,由我中心统一调派到各县(市、区)授课。(三)为使管理统一法律规范,本次证书一律换发为2024 年度启用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紫红色,已使用的不换证),同时统一在省厅建设信息港公布。 (四)持有多本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参加一次培训即可,所在单位只能按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上报;一人同一岗位多本证书的,保留一个有效证书号。另外,本次继续教育工作装饰施工员、预算员暂不组织。 (五)此项工作量大面广,我中心为落实“四通工作法”方便企业有关人员就近学习,经讨论准备与各县(市区)建工处联合办班,我中心统一派师资,培训场所由各县(市、区)提供。同时,企业有关人员也可参加施工所在地的培训及登记。联合办班具体协议经协商后签订,培训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