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讨论论文 摘要:分析了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中有关政策和管理体制问题,主要有公益林补偿政策和标准尚未出台;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等等并对此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森林分类经营政策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基础,要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进展,必须有完备的生态体系作保障
随着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战略定位和进展思路调整,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已成为我国林业进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
森林分类经营改革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工作
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 20 世纪末和 21 世纪改革的主题
分类经营能否顺利地实施和推行下去,关系到我国林业进展的前途和命运
关系到林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生态功能的良好发挥,关系到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关系到林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
所以分类经营具有重大的理论讨论价值和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及在我国的实践概况 所谓森林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林种某一效益为主,兼顾其它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
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两大要求,根据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和森林发挥两种功能所产生的“产品”的商品属性和非商品属性的不同,相应的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按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进展模式
森林分类经营并不是近年才提出来的,在 18 世纪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森林经理)理论中就有组织森林分类经营的理论与实践
例如,在地域上把相互连接的、具有相同经营方向的块划分为森林经营区,与此同时,把地域上不相连接,但在森林经营目的、经营周期、森林经营方式上相同的小班组织成森林经营类型比如用材、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