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范本园区建设融资模式简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 号)要求,2013 年-2017 年我市投入韶关、揭阳共建产业园区的资金将以股权方式投入,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以公司为主体开发园区的运作模式,建设资金短缺、投融资平台不完善,往往成为阻碍园区发展的突出问题,甚至出现园区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已耗尽省、市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所引进的企业项目还没有形成税收,导致园区在后续的发展中陷入资金链断裂泥潭。为了建立健全莞韶、莞揭两园区的投融资平台,努力保持两园区的资金运行顺畅,推动园区更快更好地可持续发展,现对园区主要融资模式分析简介如下,供参考。一、BOT 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私营企业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届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该模式适用于盈利性的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项目。(一)BOT 模式的优缺点精选范本1、政府采用 BOT 模式具有以下优点(1) 资金的利用方面:政府采用 BOT 方式能吸引大量的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以解决建设资金的缺口问题;另外,BOT 方式还有利于政府调整外资的使用结构,把外资引导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以便于政府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2) 风险的转移方面: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长、规模大,风险也大。在 BOT 模式中,政府将风险转移给了项目的投资者。项目借款及其风险由承包商承担,而政府不再需要对项目债务担保或签署,减轻了政府的债务负担。(3) 项目的运作效率方面:项目公司为了降低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获得较多的利润回报,必然采用先进的设计和管理方法,引入成熟的经营机制,从而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经营效率,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2、政府采用 BOT 模式具有以下缺点(1)采用 BOT 方式,基础设施项目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将全权交由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减弱了政府对项目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精选范本(2)BOT 方式组织结构没有一个相互协调的机制。由于各参与方都会以各自的利益为重,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