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几点思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全人类面临的严重挑战,而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是整个疫情防控链中的关键一环,也是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在日常性工作中,对疫情期间如何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进行了深化思考,并提出下述建议:第一,建立规章制度,分工明确,厘清监管内容。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 4 个环节,要根据《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落地生根。每个部门和每个人都要按章行事,对违反制度者进行追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生态环境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责任分工开展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医疗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其中,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重点包括: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时,交接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转运过程当中是否执行了电子联单制度,并根据相关规定路线行驶,有无撒漏医疗废物现象;对医疗废物的处置过程是否严格执行了高温蒸汽处置或焚烧处置相关生产工艺流程;有无完整的处置台账记录;对收集的医废是否法律规范贮存,疫情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处置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各种污染物是否得到处置并达标排放。在疫情期间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活动的监管重点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否按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三防”措施是否完备;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的医疗废物是否分类贮存,医疗废物包装物有无破损;在 24 小时内是否做到了将涉疫医疗废物移交有资质的医废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等。第二,严格执法,依法对医疗废物开展检查。对疫情期间产生的医疗废物要做到每个星期定期检查 1 次,并做到随机抽查,对检查情况要仔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依法下达有关法律文书,督促其整改到位,并根据《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给予相应处罚。对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在罚款的同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缜密的管理、严格的执法,用法律的手段切实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监管,坚决杜绝因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无害化处置未得到标准化管理,而造成病毒二次传染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