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暂行管理规定为了加快企业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使内部管理逐步走向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规定
1 考勤制度1
1 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必须建立考勤台帐,如实填报每位员工的出勤、请假、休班情况,所有干部员工必须按本项规定进行考勤
机关后勤工人考勤在办公楼考勤机处由本人签到,实行整点签到制,半小时内签到视为迟到,半小时外不予签到
严禁代签、提前签到,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
运转人员考勤由主管车间负责点名
2 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劳资科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考勤员应与每月 1 号前递交上月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科,公司劳资科有权对当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3 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时间报考勤的,罚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各 50 元
对考勤弄虚作假,一次罚责任部门 1250 元,并落实责任人,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 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50 元/次
15 工作场所不得戏耍打闹,各工作岗位班中严禁顶岗,未经有关单位或领导批准,严禁他人进岗协助作业,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50 元/次
员工所属部室、车间有权对屡次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日常业务考核中不合格人员停班处理,送交公司安全培训中心接受为期 1 个月或以上培训学习待考试合格之后安排回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
如学习期间再次出现以上情况严重者由安全培训中心向公司提出处分建议
18 运转人员休班须安排替班人员并出具替班条,替班条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归属车间、部室严禁对违纪人员加重内部处罚
严禁车间管理以罚代管,假如发现车间、部室管理人员出现以上管理方式将给与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