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县)东岗路 46 号世奥花苑 4 号楼 03 单元 1202 号房,建筑面积 94
09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未设定抵押
(三)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四)甲方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等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本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