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水湖 1 号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期:2007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条 定义 第二十条 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第二条 工程概况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第二十二条 竣工结算 第四条 合同工期 第二十三条 奖励与处罚 第五条 质量标准 第二十四条 工程保修 第六条 合同价款 第二十五条 销售配合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第二十六条 违约 第八条 甲方责任 第二十七条 索赔 第九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第二十八条 争议 第十条 乙方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保险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及组成 第三十一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第十三条 工期管理 第三十二条 文物和工程障碍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与检验 第三十三条 停建缓建 第十五条 现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第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 第三十五条 合同解除第十七条 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与配合 第三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第十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第三十七条 合同份数第十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附件 1. 陆水湖 1 号项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 2. 陆水湖 1 号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3. 关于陆水湖 1 号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实施办法 陆水湖 1 号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陆水湖 1 号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陆水湖 1 号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及湖北省有关法规,签订某花园商住楼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第一条 定义1、甲方: 2、乙方: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以下简称质监单位): 6、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单位: 7、本工程:陆水湖 1 号项目主体建设工程8、本合同:陆水湖 1 号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