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Invoice)的基本知识发票是出口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的简称,由受益人用英文制作,是出口单据的核心,是出口货物的总说明,是缮制其它单据的依据,是原始业务会计凭证,一般无正副本之分,几乎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使用发票。自 2006 年 4 月 11 日起商务部发布的《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将付诸实施,该办法为防止企业低开出口发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将出口发票分为监制出口发票(由各地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和监管)和自制出口发票(对外贸易经营者自行打印)两种,实际业务中我们还经常遇到海关发票(CustomsInvoice)、领事发票(ConsularInvoice)、厂商发票(Manufacturer'sInvoice)、样品发票(SampleInvoice)和形式发票(ProformaInvoice)等特殊发票,不同发票内容相近,作用迥异。二、发票的内容和缮制要点发票的内容通常包括发票名称、日期、号码,买卖双方名称,运输方式,装卸港,商品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价格、总值、唛头、佣金和折扣,信用证要求需在发票中列明的内容和受益人签章等。凡对外出具的发票应清楚、干净、页面合理、美观,内容直观简要且完全符合信用证、合同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数字计算要准确。1•出票人名、址。通常事先印就,有关描述须醒目、正确、主次分明。2.发票的名称。用英文粗体标出“CommercialInvoice”字样,如信用证要求提供“RceiptedInvoice”或““DetailedInvoice”应从其规定;根据 ISBP 规定,如信用证只要求“Invoice”,提交任何形式的发票均可;如要求“CommercialInvoice”,提交“Invoice”字样的发票银行也应接受。3•发票日期和号码。日期一般不早于合同签订日,不迟于提单日,通常在信用证开证日之后;ISBP 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票无需标注日期。发票号码一般由受益人自定义。4. 抬头人。发票一般须以申请人为抬头人,通常填写在发票上印有“To”、“SoldtoMessrs”、“Messrs”、“Foraccountof”和“Consignedto”等词语之后;注意:如信用证规定:“Applicant:TheBankofTokyoLtd.,TokyoA/CABCCo.,Ltd.Tokyo”,则应将后者作为发票抬头人;如规定“Applicant:ABCCo.foraccountofXYZCo.Ltd”,则两个人应同时出现在发票抬头人中;如信用证规定“Applicant:ABCCo.Ltd....InvoicetobemadeinthenameofXYZCo.,Ltd”,应以后者为抬头人;可转让信用证条件下会出现第二受益人提交的以第一受益人为抬头的发票;如要求中性发票的话应以“Towhomitmayconc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