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各合同段主要工程数量表项 目单位L11 合同段L12 合同段起止桩号K0+000~K21+000K0+000~K2+675(练市南连接线(桐乡段))K21+000~K51+580.368(短链642.208 米)路线长度km21.00029.938底基层3.5%水泥稳定碎石(厚 150mm)千 m218.02327.483.5%水泥稳定碎石(厚 200mm)千 m2536.07565.8893.5%水泥稳定碎石(厚 320 mm)千 m238.75215.368基层5%水泥稳定碎石(厚 200 mm)千 m260.91852.9165%水泥稳定碎石(厚 220 mm)千 m229.4251.2335%水泥稳定碎石(厚 300 mm)千 m248.246115.2775%水泥稳定碎石(厚 360 mm)千 m2408.001395.364粘层千 m21118.0661299.086预拌碎石沥青下封层千 m2505.208531.217下面层粗粒式沥青砼(厚 70 mm)千 m237.13612.633粗粒式沥青砼(厚 80 mm)千 m2393.973375.262中面层中粒式沥青砼(厚 60 mm)千 m210.5731.178中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合料(厚 50 mm)千 m267.096368.395中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合料(厚 60 mm)千 m2586.939746.293上面层细粒式沥青砼(厚 40 mm)千 m253.13423.09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合料(厚 40 mm)千 m2650.613909.508水泥混凝土面板(厚 260mm)千 m224.9330.478注: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表 1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表 投标人: 施工合同段: 合同段工程项目业 绩 要 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投标人填写)L11、L12路面工程2003 年 7 月 1 日以来按 1 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 20 公里或 400 千 m2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注:1、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项目,必须在表 1-1 后同时附:①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质量等级证书;如以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2004 年第 3 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的,也可提供业主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合同协议书和质量证明文件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如质量证明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中都没有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 2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