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
cn 来源: 创建时间:2015 年 7 月 1日 省政府副省长 高 华(2015年6月18日)同志们: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新形势下,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举办这次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
刚才,2个市州、3个县区作了发言,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
建青主任对去年以来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也作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再讲两点意见
一、把握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规范性文件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履行法定权限和行政职能,依法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行政决策的重要载体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这在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说明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把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现实需要
坚持法制统一,是确保党和政府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
规范性文件是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操作性规定,从属于国家法律体系
对于我省各级政府来讲,目前只有省、西宁市政府有制定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