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法官最低年龄将达到 27 岁,中级以上法院 32 岁——法官任职资格将有重大修改基层院法官最低年龄将达到 27 岁,中级以上法院 32 岁——法官任职资格将有重大修改 人民网北京 12 月 22 日电(陈灿)22 日,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
两部修订草案分别规定,初任法官、检察官一般到基层任职;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般通过逐级遴选方式产生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做草案说明时表示,现行法官法于 1995 年颁布实施,并于 2001 年和 2024年进行了修改,二十多年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建立在法官法基础上的法官队伍在职业素养、管理模式、职业保障等方面已经难以适应司法审判工作新要求,修改法官法是适应司法审判工作新的进展变化,推动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草案保留了现行法官法年满二十三周岁的规定,修改了法官任职的法律工作年限条件,将“法官需要任法官助理满五年(含试用期)”改为“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
另外,草案还规定了法官逐级遴选制度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遴选
据此,草案规定初任法官一般到基层法院任职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法官,一般通过逐级遴选方式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下两级人民法院范围内遴选法官
同时,草案还针对中级以上法院的法官,设置了不同的审判经历要求,规定:中级、高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人选一般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五年以上,并具有遴选职位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最高人民法院遴选法官人选一般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八年以上,并具有遴选职位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此外,借鉴公务员法相关规定,草案将现行法官法规定的的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年度考核等次,调整为优秀、称职、基本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