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精选多篇)第一篇: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本1 目的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平安意识和平安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2 适用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3 平安生产教育3.1 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平安知识培训。3.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3.3 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平安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前方能上岗。3.4 平安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平安、规、操作规程等。3.5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平安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平安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3.6 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平安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平安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4 平安管理小组4.1 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平安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4.2 平安管理小组职责:4.2.1 对各本单位的平安工作进行检查、评价。4.2.2 落实公司有关平安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4.2.3 有权对有关平安措施及有关平安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4.2.4 组织召开平安工作会议,对违反平安规定的行为进行实行处理措施。5 平安生产检查5.1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平安规章制度、规、操作规程进行。5.2 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平安大检查,由平安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平安管理小组成员参加。5.3 常常性检查5.3.1 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平安检查。5.3.2 平安员及各班组兼职平安人员进行巡回检查。5.3.3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平安。5.4 自检、互检、交接检5.4.1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平安检查,及时消除不平安隐患。5.4.2 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5.4.3 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平安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5.5 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5.6 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6 平安管理6.1 以下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6.1.1 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开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