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证券市场弱态有效性的检验——基于技术分析获利能力的实证研究内容简介1
样本选择和技术规则的具体设定3
检验技术规则预测能力的方法和实证检验结果4
技术规则预测能力与市场有效性关系实证分析5
结论和启示1
前言 多年来 , 市场有效性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研究的热点之一
市场有效性可以分为三个程度 : 弱态有效性、半强态有效性和强态有效性,其中研究最多、争议最大的是市场的弱态有效性
弱态有效性是指交易者无法利用股票的历史价格预测未来价格
具体而言,如果现行价格充分反映了股票历史价格序列中包含的全部信息 , 投资者就无法通过技术分析获得长期而稳定的超额利润 , 这时就认为市场具有弱态有效性
近年来经济学界关于中国股市有效性的研究有很多 , 但对中国股市是否呈现弱态有效性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看法
例如 : 俞乔 (1994) 通过检验认为中国证券市场还没有达到弱态有效性;宋颂兴、金伟根 (1995) 与周四军 (2003) 的研究认为中国股票市场弱态有效性成立
在国内的这些研究中 , 通常采用随机游走模型和序列自相关模型等方法进行检验 , 无可避免地带有联合检验问题 , 极大地损害了实证结果的现实解释能力
针对前人研究存在的不足,本文从弱态有效性的定义入手 , 通过考察中国投资者是否可以通过技术分析获得长期而稳定的超常利润 , 来讨论中国股票市场是否达到弱态有效性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讨论市场弱态有效性 , 可以直接在定义水平上进行检验 , 避免了理论理解上的分歧和序列自相关等传统检验方法带来的联合检验问题
所谓技术分析,是指通过观察市场过去的行为来预测它的未来走势
早期对技术分析的研究多数认为技术分析不具备获利能力
但近期大量的实证研究证明 ,一些简单的技术规则具有可观的获利能力( 如Brock等 (1992) 、Bessembinder和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