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夫因外遇逼得太紧,急于与我离婚
在与我签订《离婚协议》时,前夫对 63 万元存款、1 套住房、2 个铺面等夫妻共同财产均予以放弃,全部分割给我所有
刚办了离婚 手续后,前夫就以《离婚协议 律师解答:离婚时,夫妻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作出很大的让步,可离婚后又出尔反尔,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对这种案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见,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协议不是儿戏,一旦签订,当事人原应当遵守
当然,它也不是绝对有效
该《解释(二)“》第九条进一步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机主来电反映的情况看,只要机主前夫不能举证证明机主与他订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时实施了欺诈、胁迫等行为,该协议就不得变更或撤销
显失公平 ,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变更或撤销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