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控辍责任状 1、全镇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制定控辍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校长每学年都要与老师签定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2、学校发现学生厌学情绪,校长、班主任、任课老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不得卑视特困家庭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开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3、学校发现学生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复学,三日内还未复学,学校要填写“辍学报告单”报告给镇中心小学主管领导,提请镇政府解决,及时实行措施使学生复学
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等失职行为造成辍学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4、学校对学生超过五天未能到校的,根据粤教基[XX]3 号文的规定,应由班主任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经教导处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学校永久性存档
学校上报《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以每年 3月 10 日为统计时间点,3 月 10 日统计从本学年第一学期 9 月 11日至第二学期 3 月 10 日半年的学生变动情况
5、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通过课程改革,改进教学管理
老师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进展,通过开展兴趣活动、开辟第二课堂等措施,帮助学习困难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
6、学校一律平行分班,均衡配备科任老师,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或实验班与普通班)
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习困难生退学、转学或休学
因老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7、学校必须杜绝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同时,要仔细落实上级的补助政策,对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学校要实行措施予以补助,确保学生不能因贫困而辍学
8、学校要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仔细执行市教育局和镇中心小学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9、控辍保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