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实验室安全总则[1]凡准备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通过药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取得《北京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工作准入证》(研究生需同时取得《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科研工作准入证》)后,方可进入药学院实验室工作
1、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进入实验室应了解本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应急处理办法
熟悉本实验室水、电总开关位置,需要时使用者可及时关好相应开关
3、应熟悉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以及急救箱等实验室安全应急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熟悉实验室及所在楼层的烟雾报警器、手动报警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及性能
熟悉灭火器种类、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熟悉安全疏散出口和自己所在位置的疏散方向
4、实验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和完好性
5、对于特殊岗位和特种设备,需经过相应的培训,方可上岗
6、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过夜留宿;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私拉电线、违章安装用电设备(如电炉等)
7、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禁止独自一人在实验室里做危险性强、安全隐患大的实验;禁止在实验室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堆放任何物品
8、禁止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9、保持实验室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0、禁止往下水口、卫生间垃圾桶倾倒或丢弃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废弃物必须按医学部和药学院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11、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具有安全保障和仪器运行可靠的实验可短时间离开,但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暂时代管实验
12、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用品;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是否关闭
13、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实验室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第二章实验室个体防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