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规则1、本次大赛共分三场谈判,每场进行时间为 60 分钟,其中:(1)介绍案例背景:5 分钟(2)双方谈判:45 分钟(3)评委点评:10 分钟2、在谈判过程中,劳资双方参赛队应该做到(1)入场、落座符合社交礼节,介绍本队人员;(2)本场集体谈判会议,由劳方任主持;(3)有策略的向对方提出己方的谈判条件;(4)试探对方的谈判条件、目标和底线:(5)提出的谈判条件,要有合适的法律、法规依据;(6)不能隐瞒关键性信息或拖延谈判;(7)为达成集体谈判协议,寻求共识;(8)获得己方的利益最优化;(9)解决集体谈判中的主要议题,就这些议题达成意向性共识;(10)出现僵局时,双方可以转换话题继续谈判,冷场时间不得超过 1 分钟:(11)双方不得纠缠与本场集体谈判无关的话题,也不得就知识性问题进行过多的追问
3、每场比赛过程中,劳资双方轮流发言,避免一方垄断话语权和时间
如果一方参赛队一次性发言超过 5 分钟,场外计时员将给于提示
评价标准(1)参赛队员的整体表现,如相互分工与整体配合、思路是否清晰、表达准确、善于倾听和整合信息等;(2)参赛队员主要谈判信息点的把握,以及是否能够准确将这些信息点与相关法律制度相结合,从而构成自己的谈判要价逻辑;(3)参赛队是否能够运用谈判技巧,把坚持谈判原则与灵活应变有机结合
在确定己方核心利益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要价手段;(4)参赛队能否关注到谈判的目标:争取各自利益与保持相互关系兼顾;(5)如果谈判破裂,不意味着本场比赛失败
评委应根据双方参赛队的表现,给出评价;(6)参赛队每次发言时间过长,评委应视情况降低其表现分数
(7)三位评委按照百分制分别给各参赛队打分,三个分数之和的平均分为参赛队的最终得分
(8)在每一赛站将评出优秀的参赛队,最后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站比赛中选出最佳劳方队和最佳资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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