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煤矿总工程师是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第一责任人,负责各专业技术责任。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建立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2.组织制定矿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管理制度。3.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负责拟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冲击地压等中长期规划。5.组织制定矿井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6.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杜绝不合理集中生产。7.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制定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8.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9.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井采区设计,组织审批作业章程,并监督实施。10.审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防突预测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月度报告表、测风报表、安全监控报表,审核瓦斯日报表和地质、水文地质相关图件及基础台帐等。12.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三下一上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矿井闭坑报告;组织编制并实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和矿井回收井筒保护煤柱开采设计。13.审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等。14.每月组织召开 1 次专业专项会议。15.组织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有关生产安全信息。16.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17.督促副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19.制止和查处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实行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加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相关规定组织生产行为。20.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瓦斯爆炸、火灾、冲击地压、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习,组织反风演习;参加矿井综合应急救援演习。21.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