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蓄电池机车管理,保证运输安全,促进煤炭生产,现制定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望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1、机电运输部是全矿运输业务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车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2、机车使用过程当中发现故障时,先由使用单位维护,使用单位无法排除故障时,交运输队机车维修车间进行检测、修理。运输队对全矿使用的机车每六个月进行 1 次定期检查和维修。3、机车初充电由运输队负责,常规充电由使用单位负责,各队要根据相关规定时间更换电池,不得出现过放电现象。4、各岩巷队必须要有一名队干部分管运输工作。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有关规程和制度。5、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检查维护蓄电池机车。6、机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二落实”。三好:机车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护落实。7、操作蓄电池机车的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严格根据操作章程操作,做到“六不开”,即机车不完好不开;灯、铃、闸不完好不开;巷道和轨道不合格不开;防爆性能不完好不开;电池过放电不开;无司机室不开。8、通行机车的巷道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9、机车通过的风门尺寸不得小于以下尺寸:高*宽:1650mm*1200mm,风门应完好,关闭自如。10、运转机车的轨道应达到部颁轨道标准(1983 年颁发)。11、机车牵引数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执行。(12 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 24 辆,8 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 20 辆,5 吨蓄电池电机车 10辆,2.5 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 5 辆)。严禁超挂车。12、充电设备必须要使用防爆型。13、蓄电池的使用管理根据“煤矿防爆特别型蓄电池机车或电机车使用维护暂行规定执行”。14、防爆特别型蓄电池箱内极柱连线必须焊接。15、井下充电点应设在通风良好的进风大巷,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且有专人负责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