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指南 1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 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2 、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使用范围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 6个月及 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 3个月及 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 、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本人携带,亲自办理接转手续,不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前来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人员要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根据规定交纳党费
(3)假如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