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电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变配电系统,输电线路,用电设备及电气运行、维修等安全管理
第三条 公司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各类电气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第六条 其他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分管(主管)范围内安全用电工作
第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是各车间内电气室及其设备的电气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技术档案,确保车间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本部门(车间)内电气安全、节能管理,防止电气安全事故发生和能源浪费
第十条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电工作业上岗证方可从事对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第十一条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 变配电系统安全管理第十二条 变配电室、电气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物品、工器具摆放整齐,无堆放杂物,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禁止在变配电室、电气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氧化剂、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
第十三条 变配电室、电气室门、窗、孔洞等应有挡鼠板、金属网等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
第十四条 变配电室、电气室的地下室、电缆沟应有防止雨水聚集和排水措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可靠
第十五条 变配电室、电气室内温度、湿度应符合电气设备可靠运行要求,必要时应当进行温度和湿度调节
采用温度和湿度调节的,应同时做好空调、风机的节能工作
第十六条 变压器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且不漏油
第十七条 变压器、变配电室高压侧应有安全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