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酒店应收账管理规范第一章责任主体第一条酒店财务部是应收账的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应收账数据账龄分析等信息,对客户资信进行审核、管理,协助追收欠款,及时提示风险,负责执行应收账款的相关考核规定。第二条酒店营销部门是应收账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提供客户资信审核资料并进行初次评定,在约定时间内收回赊销款第三条地区酒店总经理是信用额度的审批人,对客户信用发放和应收账款负直接管理责任。第二章挂账审批第四条挂账的客户分为三类:1.长期协议客户,以本地客户为主需要签订《信用协议书》;2.非长期性的会议消费型客户,原则上要求离店结账,不允许挂账 3.团购、OTA 渠道类协议客户,多为非本地客户,时限要求急迫。所有挂账客户均需签订《信用协议书》或有明确金额的消费合同,个人担保的除外。第五条各部门为第一类客户申请签单挂账,须至少提前一周办理,酒店各经营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及市场营销部营销人员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填写《客户签订记账申请表》并附《信用协议书》、《客户资信调查报告》,经本部门及市场营销部总监签名,酒店财务部总监审核并出具资信合格意见后,报酒店总经理审批。第六条酒店财务部负责核查客户资信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信用证明材料),确定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及信用等级,此类客户酒店审核部门应该尽量实地考察其公司规模与实力,协议约定的最长结算期限不超过 60 天。酒店营销部、财务部各自分别建立客户签单挂账档案,包括挂账申请表、信用协议书、客户相关资料、往来信函及对账单等。第七条非长期性的会议型或宴会型消费客户,需签订正式的消费协议或合同,并且进行工商查册审核,证明客户具有法律上的正规资质,总经理最终审批。合同必须使用酒店的标准合同版本,合同约定的最长结算期限不超过 30 天。不能离店结账者,总经理需进行批准且进行担保。第八条团购、OTA 渠道类客户,应尽量选择规模大、信用佳的客户,合同必须经酒店行政部门进行法律风险上的审核,并由酒店行政部门对客户工商注册资质进行把关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以非常规方式进行结算者,需酒店财务部门对结算方式进行审核。合同约定的最长结算期限不超过 60 天。第三章挂账限额第九条签有《信用协议书》的客户,所有的客户签单挂账额度为其所签署《信用协议书》内规定的最高限额。如超出额度则须由客户另行缴纳押金,或由酒店经理级以上人员或市场营销部营销人员担保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