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物品管理办法 1、低值易耗品是指除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电器机械工具、计量器具、办公耗材之外新购价值在 XX 元以下的用具物品,如:桌、椅、床、凳、柜、橱、板、架、框、小家电、文具、茶具等工作、生活用品以及公司特定的其它用品
当物品概念发生争议时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解释
2、公司所有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统一采购或外出联系制做、维修,由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负责管理
低值易耗品管理员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设帐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编号、名称、购买时间、价格、支领人签字等
3、低值易耗品的种类及使用年限:三年:手机、暖瓶、装订机、保温桶、文件夹、茶具、电热毯
十五年:石英钟、痰盂、茶具盘、计算器、被褥、日历架、文具盒、电话、黑白板、纸篓、马凳、u 型架、裹板、电风扇
十年:录放机、电视机、沙发、坐凳、工作台、衣架、椅子、茶几、算盘、料框、拖车
十五年:书橱、老板桌、写字台、三抽桌、床、床头柜、壁橱、更衣橱
二十年:货架、图书架、报桌、报架、档案橱、档案柜
4、低值易耗品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损坏或丢失,由采购员负责统一联系维修,由支领者承担维修费或赔偿
规定使用年限期满后,仍可使用的,须继续使用,其使用期间的维修费由公司承担
如磨损、损坏、陈旧已严重影响工作环境需作废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并重新订购或制作,予以更换
5、手机的购买费用由公司与使用人各承担 50
3 年后,手机归使用人所有
三年内如无法使用,由使用人全部自费重新购买,三年后如无法使用可按程序申请报废和重新购买
3 年内如使用人离公司或降职至毋需配备手机的岗位,按公司承担部分费用 3 年折旧计算后剩余净值由使用人购买,此购买费由本人上交或从其工资中扣除
6、低值易耗品制做、购买、维修、发放程序(1)低值易耗品外出制做、购买、维修首先由使用者到采购员取 2 份审批表,逐级审批至总经理,然后交采购员一份,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