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标准: 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老职工当你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最后一天收到退工单时,无论这一天的哪个时间点都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根据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二是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如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将一方提前若干时间通知对方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老职工,当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的终止是一种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必提前 30 天通知你,也不必向你说明理由,你也不可以强行要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只要符合期限届满的条件,用人单位与老职工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一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根据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逝: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依该条规定老职工要知道不得终止的条件不是无休止的,当法定不得终止的条件消灭,如孕妇在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凡 2024 年 5 月 1 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老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0 年,离法定退休年龄 3 年以内的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四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老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的行为包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等。“不得终止” 不同性质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不同的。关键点是 2024 年5 月 1 日这个日期界限。这一日期前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老职工若工伤被鉴定为伤残 56 级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