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约定工资被降工资是否合法 合同没约定工资被降工资是否合法 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用人单位为了日后一劳永逸,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劳动酬劳,乙方不得拒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此种行为实质上也是不可取的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17 条规定,劳动酬劳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第 29 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
第 35 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所以,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否则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的
相关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从该规定可看出,这是指个别调整,即企业与劳动者采纳签订个别劳动合同方式确定
在这种情形下调整工资,是一种双向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平等的协商关系
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工资的要约,劳动者也可以自主地确定是否接受
假如劳动者接受,则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假如劳动者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