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特别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 选定方法及基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 1 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 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 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 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审查基准 1 质量 2 供应能力 3 价格 4 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审查流程第三条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
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 70 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 10
第五条 外协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工程程序图3
材料的规格、数量外协指导管理1
使其确实根据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协助其提高质量
常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指导教育与考核
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资
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