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影视作品版权是怎样 - 合同范本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XXXX 公司(本合同模板为 Word 格式,可根据您的需要调整内容及格式,欢迎下载。) 对一些电影作品的版权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著作权的期限,而在申请影视作品版权的时候,要了解一下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作品,那么影视作品版权是怎样?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影视作品版权是怎样 电影版权作为著作权的一种,其保护期限适用著作权的一般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中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各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假如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各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该条的第二项规定: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根据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酬劳。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在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行使部分的,享有其著作权: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享有,由此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三、怎样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在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