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租汽车合同 3 篇出租汽车合同 篇 1 出租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 元整
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换算应付租金支付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甲方应对上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支付时间:乙方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 (上个月/全年)的租金
4、甲方应按支付时间出具租赁费税务发票,甲方延迟出具发票时,支付时间顺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
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车身保险、防盗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他险种: )等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