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一、岗位目标责任制(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沟通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干净,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
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别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车管处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到不出车
(十)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二、考核办法(一)驾驶员采纳百分制考核办法,由车管处领导考核登记,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奖金挂钩,按比例奖罚
全年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得 100 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加分:1、全年安全无事故,没有发生因主观原因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的,加 5 分
2、服从领导,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加 5 分
3、有其它突出成绩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1、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