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志愿可以填报个数及相关介绍 浙江高考提前批志愿可以填几个 (1)志愿设置
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
考生可填报不超过 5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 6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
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
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用,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本、专科不再分批,录用分段进行
每一段录用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用
投档比例不超过 1:1
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用高校(专业)可参考我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用工作开始前完成录用
被浙江警察学院录用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用;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用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用 5 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用
浙江高考本科专科志愿可以填几个 普通类平行录用
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用
(1)志愿设置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
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 80 个志愿
(2)录用流程
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用;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用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用
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用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3)投档办法
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
投档比例为 1:1
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
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