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买卖合同 4 篇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下面是我整理的预约买卖合同 4 篇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供大家阅读
预约买卖合同 1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进行预约,并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拟出售的房屋位于该房屋系甲方于年月日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平方米),购买总价人民币元整,房屋用途为住宅,甲方现已向开发商付清全部房款,房屋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二、甲方自愿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已对房屋的权属及使用状况等现状作充分、必要的了解并自愿受让
双方应依据本预约合同之约定,完成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并最终实现双方房屋买卖之目的
三、转让款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以套计),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叁拾陆元整,上述转让款分次付清
1、本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2、乙方于起负责仍以甲方名下的帐户支付按揭款(共计人民币)及其利息
(以银行实际对账单为准) 3、余款当日支付给甲方
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四、房屋相关凭证的保管及交房时间 为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第 2 笔款项后,甲方应将上述银行按揭合同及保险单据等有关该套房产的凭证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甲方并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申办土地房屋权证及今后的转让、银行按揭手续及接收、管理房屋
甲方应于全权委托当日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并结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乙方有权对房屋预先装修、支配使用
五、过户手续的办理及税费承担
1、甲方承诺在接到开发商办理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