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公共部全厂副总以下职工和合同工、聘用工;厂房和水工的保洁工〕:热力、机械部 第1条“根据 在实现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平安、安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的原那么结合电力消费多年来的理经历制定本规程。第2条“坚决贯彻电力消费 平安第一〞的方针。平安消费人人有责。各级指导必须以身作那么;要充分发动依靠;要发挥平安机构和性的平安组织的作用严格监视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担任发、供电包括农电〕工作的各级指导人员、消费工人、技术人员以及电力工业的设计、安装、试验、修造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并在工作中仔细贯彻执行。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第4条上述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并定进展考试。凡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并经过考试合格。对外厂来支援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平安措施和本卷须知。第 6 条 各指导人员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平安设施和平安用具的完好齐全。分场、工区、变电所的指导和班、组长应负责和监视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7条各级指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犯本规程的。工作人员接到违犯本规程的应回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犯本规程并足以危身和设备平安者应立即制止。第8条对仔细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本规程者应仔细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第 9 条 消费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好。第10条 在楼板和构造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容许。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1 条 制止利用任何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第12条消费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稳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完毕后必须恢复原状。第13条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 1050 毫米高栏杆和不低于 100 毫米高的护板。如在检修间需将栏杆撤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完毕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 1000 毫米的栏杆可不作改动。5 条 门口、通道、楼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