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 1 引言 改革以来伴随法制建立的不断加强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的教育法律体系但教育法律制度还不完善。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学生与学院的法 律官司时有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使教育工作者感受到了中国法治的强化使教育工作正在面临新的挑战 ; 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教育工作者法律意识的进步大学生权利 的法律保护是实现教育法治的重要课题 。 2 大学生权利的法律根据 大学生绝大多数是年满 18周岁的成年人。因此具有民事行为才能的大学生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详细说来大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方面作为公民应当享有法规规定的的权利详细包括 : 受教育权、人格权( 包括生命权、安康权、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 、财产权、等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 另一方面作为受教育者的详细权利 : 我国? 教育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一) 参加教育教学方案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 施、设备、图书资料;(二) 根据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位证书 ;(四)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局部提出申诉对学校、老师进犯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 五) 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权利。〞 另外我国? 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第五十七条规定:“ 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 体。〞新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理规定 ? 第五条规定: 学生在校间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 资源 ;(二) 参加社会效劳、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 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证书 、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 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教职 员工进犯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 大学生权利受损害的表现 长以来高职学院学生理的治状态运作使大学生权利受损害的现象屡屡发生成为学生诉讼的主要原因。大学生权利受损害突出表如今: 3.1 损害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