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品运输标准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为搞活市场经济,促进甲、乙双方共同进展,现甲方将其危险化学品交由乙方承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甲方必须为合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产、存、销企业。第二条、乙方必须为合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第三条、运输物品:甲方应提供包括所运货物的确切数量、特性、应急措施、时间、送货地址等在内的运输计划表,并于起运前交付乙方。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品名: 单位: 单价:数量: 金额(元):第五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第六条、包装要求:甲方应当根据国家相应标准包装货物,同时,甲方的运输包装应具有质监部门提供的质检合格报告。没有统一标准的,应遵循确保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运输计划表制定运输方案,组织、安排业务素养较强的驾、押人员及状况良好、手续齐备的车辆为甲方服务。2、根据甲方提供的运输计划表按时将货物送达收货人,并做好交付验收手续。第八条、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装卸,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装卸时,应根据装卸各地实际情况支付装卸费用给乙方。运费标准及结算方式第九条、运费标准: 元吨,合计:人民币 元。第十条、结算依据:运费结算以道路危险货物运单结算联为准(甲、乙双方及收货人签字生效)。第十一条、结算方式:甲方应在每趟次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以汇票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运费。第十二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根据计划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计划表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计划表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3、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假如甲方,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