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调研工作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依法独立行使对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2025 年 2 月,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xx 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本着选优配强的原则,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推选产生了全镇 12 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25 年 12月印发了全新《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监督事项的监督。为全面掌握 xx 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职,根据县纪委通知要求,2025年 10 月,xx 镇纪委对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xx 镇位于 xx,是 xx 最古老的集镇之一,全乡总土地面积 306 平方公里,共辖 12 个行政村 1 个社区 79 个村民小组,x 户 x 人,驻镇单位 x 个。通过 2025 年 1 月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选产生了全镇 12 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换届完成后,镇政府先后开展了对新任村干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培训以三农政策、涉农法规、农村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为主,有效的提高了村三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服务群众打下了坚实的业务基础。二、存在问题和困难尽管 xx 镇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上做了一些探究,但 2025 年推选产生的全镇 12 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新设立的村级组织,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对规定操作不到位,监督职责发挥不够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完善村民自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