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003-2/03、003-6/03 地块规 划 区 地 质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报 告北京得一成利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二年三月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003-2/03、003-6/03 地块规 划 区 地 质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报 告委 托 单 位: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评 估 单 位:北京得一成利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 质 证 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 2025101001 号)项 目 负 责 人:崔显岳(高级工程师)调 查 人 员:佟德凯(工 程 师) 李华志(工 程 师)报 告 编 写 人:崔显岳(高级工程师)佟德凯(工 程 师)报 告 审 查 人:吕杰堂(高级工程师)总 工 程 师:吕杰堂(高级工程师)评估单位法人代表:李晟提 交 报 告 单 位:北京得一成利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 报 告 时 间:二〇一二年三月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 003-2/03、003-6/03 地块规划区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内 审 意 见 1.2025 年 3 月 6 日,我公司组织人员对《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 003-2/03、003-6/03 地块规划区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采纳工作方法和手段符合法律规范要求。2.评估按《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规定》(试行)的规定,依据各区地质环境复杂度的异同、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的异同、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可能性的异同和降水量,确定的各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可能性恰当。3.003-6/03 地块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中等区(B1 区),进行规划时,建(构)筑物的布局应减轻引发因素对地质环境问题发生可能性的影响,并兼顾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影响中等区(B2 区),在进行规划时,建(构)筑物的布局应减轻引发因素对地质环境问题发生可能性的影响,并兼顾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一般不宜规划建设项目,具有防洪功能的出外,同时应注意对嘉陵江进行治理和保护。4.003-2/03 地块分为地质环境影响小区(A 区),该区域规划项目时,建(构)筑物的布局应避开引发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环境影响中等区(B3 区)进行规划时,建(构)筑物的布局应减轻引发因素对地质环境问题发生可能性的影响,并兼顾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时应尽量避开高填方的建设项目。5.地质环境影响小区(A 区)和地质环境影响中等区(B 区)及亚区分区恰当,规划建议合理,并符合实际情况。满足对规划区评估的要求。6.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