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一)推举方案
一旦发现感染,即刻开始治疗,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药物
1、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为1个疗程
(二)替代方案
1、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g/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日为1个疗程;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每次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日为1个疗程
(三)治疗时期
1、 孕早期发现得感染孕妇,应于孕早期与孕晚期各进行1个疗程得治疗,共2个疗程
2、 孕中、晚期发现得感染孕妇,应立即给予2个疗程得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开始,最好在分娩前一个月完成
3、 临产时发现得感染孕产妇,也要立即给予1个疗程得治疗
4、 治疗过程中复发或重新感染者,要追加1个疗程得治疗
5、 既往感染得孕产妇,也要及时给予1个疗程得治疗
(四)注意事项
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法律规范治疗:① 应用足量青霉素治疗;②孕期进行 2 个疗程治疗,2个疗程之间需间隔 2 周以上;③第 2 个疗程在孕晚期进行并完成
2、 苄星青霉素治疗期间,若中断治疗超过 1 周,或采纳其她方案进行治疗时,每个疗程治疗期间遗漏治疗 1 日或超过1日,要从再次治疗开始时间起重新计算治疗疗程
3、治疗期间应当定期随访
每月做 1 次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观察滴度变化,推断有无复发或再感染
随访过程中,假如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上升或结果由阴转阳,则推断为再次感染或复发,应当立即再开始1个疗程得梅毒治疗
4、 感染孕产妇分娩前必须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