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教育科学讨论课题管理办法(试行)(2025 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盈江教育科研工作的进展,扩大讨论范围、提高研 究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盈江教育教学改革和进展中的先导性、前瞻性作 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根据德宏州教育科学讨论课题管理办法,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盈江县教育局教育科研中心批准立项的教 育科研课题 的管理
第三条教育科学讨论课题,坚持为教育改革与进展服务、为教育决策服务、 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学术自由,以盈江县教育改革 和进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困难为讨论重点,不断提高教育科研成果的理论学 术水平和实践应用价值
第四条盈江县教育科学讨论课题,由盈江县教育局教育科研中心 根据目标 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课题选题和类别第五条盈江县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应紧密结合盈江教育教学实际,以教育 改革和进展中遇到实际问题及困难为主攻方向
讨论力求 居于学科前沿,优先 讨论解决热点问题和突问题,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有用性
第六条凡由盈江县教育局教育科研中心批准立项的课题为盈江县教育科研 立项课题
第三章课题申报第七条申报及审批时间 每年 3 月申报,4 月评审
第八条申报条件(一)申请人在盈江县内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 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怀热爱德宏教育事业
(二)申请人应真正主持课题的实施,不能只挂名而不参加实际研 究工 作
(三)同一批课题的申请,第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课题组成员可 以同时参加两个同一批课题的申请
课题负责人己承担县级课 题但未结题的, 不能申报新课题
第九条中报程序(一)申请人填写《盈江县教育科学讨论课题申请 评审书》,一式两份 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木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 承诺提供讨论